第九章 重点和难点问题
1.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意义
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
第一,捍卫国家统一是中华民族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维护国家统一已经成为中华民族优良的传统和稳定的心理习惯。
第二,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任务。没有国家的完全统一,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民族复兴。
第三,实现祖国统一是中国人民不可动摇的坚强意志。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和维护祖国的主权和安全,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基础,也是全体中国人民不可动摇的坚强意志。
2.台湾问题与港澳问题有何不同
台湾问题与港澳问题存在着本质的区别。
第一,问题形成的原因不同。
台湾自古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领土。中国人民最早发现并开拓了台湾,宋元明清等多朝政府也长期对台湾行使主权。1895年甲午中日战争,清政府战败,被迫签署不平等的《马关条约》,将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岛屿和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但是随着二战期间《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的签署,以及日本无条件投降,台湾在法律上和事实上均已归还中国。然而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却发动了反人民的内战,并于1949年败退台湾。在美国政府的支持下,造成了海峡两岸隔绝的状态,才产生了至今未能解决的台湾问题。由此可见,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遗留下来的问题。
香港、澳门问题是历史上殖民主义侵略中国遗留下来的问题。香港是被英国殖民主义者通过向中国发动侵略战争,强迫清政府先后签订《南京条约》《北京条约》《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等不平等条约而强占的。澳门是被葡萄牙殖民主义者通过胁迫清政府签订不平等的《中葡北京条约》逐步强占的。
第二,问题的解决途径不同。问题的性质不同决定了问题的解决方式不同。台湾问题纯属中国内政,因此只能在中国内部、两岸双方的范围内加以解决,坚决反对外国势力的干涉,任何外国势力干涉也只会将问题复杂化,阻碍台湾早日重回祖国怀抱。港澳问题是历史上殖民主义侵略中国遗留下来的问题,要通过中国政府和英国政府、葡萄牙政府之间的谈判来解决。
3.如何正确理解“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内涵
第一,一个中国。这是“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核心,是发展两岸关系和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不容侵犯,中国的领土不容分割。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最根本的是要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尊重国家实行的根本制度以及其他制度和原则。
第二,两制并存。在祖国统一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部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同时在台湾、香港、澳门保持原有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一国”是实行“两制”的前提和基础,“两制”从属和派生于“一国”,并统一于“一国”之内。在“一国”之内,“两种制度”只有相互尊重、相互借鉴,才能和谐并存、共同发展。
第三,高度自治。祖国完全统一后,台湾、香港、澳门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不同于中国其他省、市、自治区的高度自治权。台湾、香港、澳门同胞各种合法权益将得到切实尊重和维护。他们可以充分行驶选择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的权利,更加广泛、直接地参与管理国家大事。
第四,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但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以和平的方式实现国家统一,就需要通过谈判解决问题,因此要积极促谈。不承诺使用武力,不是针对台湾同胞的,而是针对外国势力干涉中国统一和台湾分裂势力搞“台湾独立”图谋的。坚决反对任何“台湾独立”的言行。坚决反对外国势力插手和干涉台湾问题。
第五,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寄希望于台湾人民。台湾同胞具有光荣的爱国主义传统,是发展两岸关系的重要力量。
4. 为什么说“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是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最佳方案
台湾自古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台湾同胞和我们血脉相连。祖国的完全统一有利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有利于人民安居乐业,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基础,也是全体中国人民不可动摇的坚强意志。因此,祖国的完全统一是必须要实现的,在此基础上寻求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的最佳方案。
第一,“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是自台湾问题出现以来,党和国家历届领导集体总结长期对台工作的经验而逐渐提出并不断丰富发展的。从武力解放台湾,到和平解放台湾,再到“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从“一纲四目”到“叶九条”“邓六条”,再到“江八点”“胡景涛六点意见”以及“习近平四点意见”,无一不是党和政府根据国内外、岛内外形势的变化而做出的适时调整,指明了工作的方向。因此,“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在时代主题转换的背景下形成和发展的。
第二,“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历史范畴,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从这个角度而言,在一个国家内通常只能有代表统治阶级利益的一种社会制度存在。而“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则是允许两种不同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的同时长期并存。这在历史上、现实中都还是第一次,从世界历史上看,没有哪个国家制定过这么开明的政策。因此,“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提出的。
第三,“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有利于争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和平的国际环境与国内环境。按照“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实现祖国统一,在中国的主体坚定不移地实行社会主义的前提下,小范围内的某些区域允许资本主义的存在,符合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需要。一方面既能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保障局势稳定,另一方面又能充分照顾到港澳台地区的历史现实需要,保证它们在回归之后能够继续稳定繁荣。因此,“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是在维护祖国统一的前提下,使两种制度和平共处、共同进行现代化成为可能。因此,“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中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伟大目标的重要体现和战略组成。
第四,“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为解决国际争端和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新思路。“一国两制”构想在香港和澳门的成功实践,证实了“一国两制”构想的科学性,不仅为中国的和平统一开创了光明的前景,而且为解决国际争端和世界遗留的类似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和途径。
综上所述,“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既坚持了维护祖国完全统一的原则性,又兼备具体政策的灵活性;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又紧密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加以发展;既有理论上的准备和丰富,又有实践中的检验和完善;既有助于顺利解决祖国完全统一问题,又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共筑中国梦的伟大战略。所以,从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上看,“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都是实现祖国统一的最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