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 公司
课 程 教 案
( 2016—2017学年第 1 学期)
课 程 名 称: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专题七
教 研 室: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授 课 班 级: 2015级
任 课 教 师: 李鹏
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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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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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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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识课组群(√ );专业(学科)课程组群( );公共选修课程组群( );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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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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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 )实践(√ )实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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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总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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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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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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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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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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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学时: 48 。其中,课堂教学 32 学时;实践教学 16 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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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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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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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学
参
考
资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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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2版。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2版。
《列宁选集》1--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3版。
《斯大林选集》上、下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斯大林文集(1934-1952)》,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毛泽东选集》1--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毛泽东文集》1--8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邓小平文选》1--3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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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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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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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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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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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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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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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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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第1学期第7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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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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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03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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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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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七 认识的本质及其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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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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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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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的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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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了解和理解实践是认识发生的现实基础,认识的本质是实践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以及实践和认识的相互作用。
2、理解和掌握认识过程的辨证运动机制及其发展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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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重点与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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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的本质及其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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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学 基 本 内 容 纲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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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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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题包括两个内容:
一、 认识的本质
二、 认识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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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课堂讲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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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一)实践的主体与客体
主体是指具有思维能力、从事社会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客体是指进入到主体的认识和实践范围的客观事物,是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
主体与客体的相互关系,从本质上讲是认识关系、实践关系、价值关系。
(二)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
1、实践产生了认识的需要。
2、实践为认识提供了可能。
3、实践使认识得以产生和发展。
4、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二、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一)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对认识的不同回答
在认识的本质问题上,存在两条根本对立的认识路线:一条是坚持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唯物主义路线,另一条是坚持从思想和感觉到物的唯心主义路线。
(二)辩证唯物主义和旧唯物主义对认识的不同回答
辩证唯物主义和旧唯物主义都坚持反映论,但旧唯物主义是直观、消极被动的反映论;辩证唯物主义是能动的创造性的反映论。
三、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
(一)从实践到认识
认识运动的辩证过程,首先是从实践到认识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认识采取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种形式,并经历了由前者到后者的能动飞跃。
(二)从认识到实践
从认识到实践是认识过程的第二次能动的飞跃,它比第一次能动飞跃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
(三)认识运动的不断反复和无限发展
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如此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一步步深化和提高,这就是认识发展的总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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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课堂讲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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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题:
1、简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观。
2、简述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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