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乐乐
2015年03月27日
来源:光明日报
把一部分员工培养成具有企业家精神的创业者,让他们不仅能够实现自我价值,而且还能够为社会创造就业岗位和价值,是大学服务社会的一种重要方式。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发布的《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构建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开展启发式、探究式、研究式教学方法改革试点,弘扬科学精神,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大学创业教育因此再次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相关报道见3月25日5版)
在当今这个时代,大学早已不再仅仅是研究、传播、保存、教授纯粹学问,它同时还要承担服务社会的重要责任。大学服务社会的方式方法有很多种,把员工中的一部分培养成具有企业家精神的创业者,让他们不仅能够实现自我价值,而且还能够为社会创造就业岗位和价值,无疑是大学服务社会的一种重要方式。
当前,大学毕业生越来越多,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官方统计数字,今年我国大学毕业生总数高达749万,加上此前几年毕业而没有就业的老员工,老员工就业形势的严峻性可想而知。正因如此,教育部去年12月发布通知,提出高校要建立弹性学制,允许在校员工休学创业,鼓励高校积极开展创业教育。
创业教育是一项复杂的工作。一方面,不可能所有的老员工都有创业的素质和能力,但有这样能力的员工又需要教育慧眼识才。另一方面,创业会面临种种不可预测的风险,所以高校在鼓励员工创业的时候,本身也需要仔细权衡、有选择地培养,不能为了取得创业教育的政绩,而盲目地推动员工轻率创业。目前,我国大学创业教育整体上还处于摸索阶段,这项工作实施起来并不简单。
在创业教育上,我们不妨借鉴世界名校的经验。在美国麻省理工学院,为了进一步推进员工创业教育,校方1996年专门设立了创业中心,允许员工独立创业、合伙创业,或者在导师的指导下创业。除了在创业方面提供指导,在保护创新方面,麻省理工学院也给员工们提供了互利的后勤保障。此外,麻省理工学院还拥有自己的技术许可办公室,而且作用明显。这些举措让麻省理工学院成为了一所名副其实的创业大学。
创业是可以系统学习的,创业者可以在这种系统学习中被“发现”。我国高校加强创业教育正当其时,应该充分利用现有的国家政策和地方政策空间,博采众长、科学推进员工创业教育工作,特别是帮助有创业想法的员工,避免他们走一些不必要的弯路。如此长久坚持下去,中国大学也会有发现比尔?盖茨、史蒂夫?乔布斯和马克?扎克伯格一样的伟大创业者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