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必须注重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引导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这一重要方针是从我国实际出发的,是未来十几年缩小区域发展差距的基本目标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基本途径。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我国地域辽阔,由于历史、地理位置及经济基础等原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实行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以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人民生活也有了很大改善,但区域间发展不协调、发展差距拉大的趋势仍未根本改变。据统计,从2000年到2006年,东部地区的江苏、山东、广东三省的地区生产总值分别从8554亿元、8338亿元、10741亿元增加到21548亿元、21847亿元、25969亿元;而西部的青海、宁夏两省区分别从264亿元、295亿元增加到641亿元、707亿元,虽然发展都是很快的,但差距也是明显的。应当看到,区域发展差距是自然、历史、经济综合作用的结果,具有一定的客观必然性,解决起来具有长期性。同时,区域协调发展也是相对的,不同地区发展条件的差异,有的是可以改变的,有的特别是自然条件是难以改变的,要使各区域经济发展总量大体相等是不现实的。所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不能只注重经济总量,还要注重不同区域的人民生活水平。首先注重缩小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不同区域的人民生活水平的差距不断缩小,是比较切合实际的要求。这不仅是应该做到的,而且从国家现有的经济实力和财力看也是可以做到的。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缩小区域发展差距还要引导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这是在认真分析造成区域发展差距的原因的基础上提出的。从发达国家经验看,经济总量聚集的地方,也应当是人口相应集中的地方,最终形成经济总量与人口大体协调。而我国情况却与之相反,经济总量大的地区没能吸纳相当比重的人口,而广大中西部地区由于缺少资金、人才,经济发展相对较慢,增加就业和收入的机会也相对较少,经济总量比重比较低,而人口比重却大大高于经济所占的比重。例如,2005年,东部比较发达的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京津冀地区集中了全国地区生产总值的36%,而人口却只占全国人口的15%;西部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地区生产总值的17.1%,人口却占全国人口的28%,这就导致区域人均收入的差距不断扩大。东部地区人均收入不断提高,对资金、资源、劳动力的吸引力也越来越大,相反,人均收入低的地区,在招商引资、吸引人才等方面处于不利位置,影响了经济增长,结果人均收入的改善也不快。区域间人均享有的公共服务差距拉大的另一个原因是,目前我国每年有1.3亿多农村劳动力其中主要是中西部农村的劳动力外出务工,但其赡养的人口依然留在中西部,外出务工人员创造的税收留在东部,成为东部改善公共服务的重要财源,而吸收外来劳动力的地区却不为这些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口提供公共服务,这些流动人口及其赡养人口应享有的公共服务仍然由其户籍所在地提供,而这些地区由于能创造税收的人口已大量流出,财政状况改善慢,能够提供的公共服务水平有限。以上分析表明,促进人口与生产要素、经济布局的区域上的均衡,可以有效缩小不同区域民众的人均收入水平、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
从国家现有经济实力和财力看,也具备了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条件和能力。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发展扶持力度。为此,要建立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的的公共财政体系,加大对这些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增强地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缩小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在享有公共服务方面的差距,使不同区域民众享有比较均等的就业、住房、医疗、教育、基本公共文化的机会、公共服务水平和良好生活环境。国际经验证明,缩小区域间、城乡间收入差距,最为有效的办法就是加快培育更加开放、更有利于自由流动的要素市场,通过劳动力和其他要素的自由流动平抑不同地区的工资差异。因此,要创造条件引导中西部劳动力向经济相对集中的地区转移,充分发挥这些地区的人口承载力;引导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向中西部地区流动,增强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实力。通过人口和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发展差距。
(资料来源:新华网)